福州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集中申报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部署,我省经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在原有以“专家评审制”为主导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即省“百人计划”人选)评选工作继续开展的基础上,启动了以“资格条件制”为主导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该申报工作于2015年12月首次展开,现再次发布本通知,集中受理新一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材料。

  现根据《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和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确认实施办法(试行)》(闽人社文〔2015〕308号)等有关文件,就开展我校“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集中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1.“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是指从福建省外引进,按照闽委人才〔2015〕5号和闽人社文〔2015〕308号有关文件规定,采取“资格条件制”,以业内认同和业绩薪酬为导向,直接审核确认的高层次人才。

2.申报人需为近一年内引进来校工作(以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时间或发放首月薪酬时间为依据)。

3.申报人需已与我校签订3年以上、每年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劳动合同,担任企事业高管以上职务或相当技术职务(相当于专技职务7级以上或副高职称以上)。

4. 我校支付申报人年度薪酬需达到福州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倍以上

注意:2015年度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478元(详见http://www.fzyb.gov.cn/html/tzgg/14860.html),即我校支付申报人年度薪酬需达到156195元(需以税务部门为申报人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依据)。

5. 申报人申请认定为“境外引进”类别的,应为目前仍在境外或近3年内从境外到中国大陆(不含福建)工作(入境时间以护照、驻外使领馆或驻港澳台机构开具的证明时间为准),如超过3年,只能认定为“国内引进”类别

    二、资格条件评价分类及认定标准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分为A类、B类、C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分类及评价认定标准详见附件2《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

三、支持政策

1.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证》(A、B、C三类)及《服务手册》,在子女入园入学、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科研项目资助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2.本次申领的福建省高层次人才(A、B、C三类)安家补助经费发放办法将依据上级和学校有关精神另行规定。

其中,境外引进的,分别按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国内引进的,分别按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申报材料

1.《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一式4份,见附件1,请勿修改格式,需本人签字确认。

下列证明材料一式2份:

2.申报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国(境)外申请人须提供合法的入境证明和出入境记录。

3.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认证);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申报人与我校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任职证明(学校后期统一开具暂不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符合相应人才类别(A、B、C三类)资格条件的证明,如各类获奖证书、任职证明、推荐信函、专利证书、论文论著、项目成果、完税证明等。

注意:证明材料中,属依托原任职资格类型的,需提供原单位(学术组织、机构)出具的正式证明材料;属依托入选人才类和获奖、专利类型的,需提供正式入选证书、入选公文及获奖、专利证书;属依托博士毕业学校的,需提供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认证材料;属依托学术论文类型的,需提供论文全文和图书馆出具的体现分区、影响因子的正式检索报告;属依托推荐类型的,需提供推荐人亲笔签名的推荐信(电子文稿、复印件无效)及推荐人本人符合相应推荐资格的有关证明材料;属薪酬标准类型的,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完税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中涉及外文材料的,须提供对应中文翻译件,并经我驻外使领馆或公证处公证。

上述材料中提供为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申报表》和各项证明材料暂用燕尾夹固定即可,无需装订,请在《申报表》左上角用铅笔标明申报依托条件便于审核,例如:B—17: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五、申报时间及其它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作为我省在引进人才方式上的优化创新,请有申报的老师,按照学校申报工作的总体要求申报。

  请有申报的老师务必于11月16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学院党委办公室,并将同版电子版发送至:652276592@qq.com。经人事处汇总后,提交学校会议评审。

  各位有申报的老师要认真细致,确保核对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由于此次推荐选拔工作时间紧迫,请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联系电话:22865279;联系人:程国庆。

 

附件:

1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确认实施办法(试行)  

2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

3、《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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