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关于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认定程序的通知

关于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认定程序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以及需要保密的技术等。为规范我校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认定,以便更好地组织学位论文的提交、送审、答辩和保管工作,现对有关事项做如下规定:

1.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应经学校有关科研保密委员会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研究生院按有关保密规定组织学位论文的提交、送审、答辩、保管等工作。

2.涉及确需保密的科研成果、核心技术,研究生应与导师充分协商,慎重、认真、负责地确定学位论文的保密期限,由研究生本人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经所在学院分管院领导以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上报校研究生院审批;保密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证明材料包括:与论文课题相关的技术合同、转让合同、保密协议、涉密研究生的保密协议、所在实验室满足涉密安全要求的证明或保证等。确定为确需保密的学位论文,方可按保密论文提交。

3.研究生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查确认而自行做出的涉密定级一律无效。

 

 

 

 

福州大学研究生院

○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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