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研究生院机构设置与职责

院长:范更华副校长兼

常务副院长:林述温

主要职责:

1、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班子的领导下,在分管校长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协调研究生院的全面工作,明确本院(办)领导和各岗位的分工。

2、根据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总体部署和工作目标,组织制定并实施全校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年度计划,完成年度工作总结。

3、定期召开院(办)干部会议,传达上级要求,部署落实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研究重要事项,沟通、检查各岗位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了解各岗位工作存在的问题,协调和部署全处各岗位工作。

4、制订我校学位点建设规划,组织和协调全校学位点的申报、建设、评估、验收和相关管理工作。

5、定期深入各学院了解研究生教育和学位点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努力为基层研究生培养和改革服务。

6、负责组织制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位点建设的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

7、负责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8、负责领导组织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选拔。

9、负责领导组织硕、博士生导师遴选。

10、组织实施研究生院教育管理信息化,以及组织好做好研究生院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11、负责组织博士后人员招收和进站等各项工作。

 

研招办:

主任:俞晓菁 

主任科员: 

科员:姜云飞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各类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3、负责起草制定有关研究生招生规章制度。

4、做好研究生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的各项工作,包括面试工作。

6、负责组织各类研究生招生的命题、考试、评卷等考务工作的全面策划和布置工作,以及安全保密工作。

7、负责督查保密室保险柜、报警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

8、协调做好研究生新生入学工作。

9、协助组织协调学位与综合管理办公室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材料的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各项工作。

10、组织做好同等学力招收及考务工作。

11、协助院长组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审核和学位授予工作。

 

培养与学籍管理办:

主任:陈晓晖 

主任科员:祝苏东 

科员:叶学飞、周芬、庄晓媛、王春雪、王舒丹

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总体部署和工作目标,协助研究生院长组织制定并实施全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和综合改革,做好年度计划,完成年度工作总结;

2、定期召开培养与学籍管理办公室干部会议,部署落实研究生院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研究重要事项,沟通、检查各岗位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了解各岗位工作存在的问题,协调和部署全办各岗位工作。

3、定期深入各学院了解研究生培养和专业学位教育改革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努力为基层研究生培养和改革服务。

4、各类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的培养与学籍管理工作;

5、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改革工作;

6、制定研究生培养与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

7、组织制订与审核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

8、研究生课程建设、公共创新实践平台的申报和管理、教学管理与教学资源调配;

9、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与评估;

10、研究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申报及管理;

11、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选拔及中期考核工作;

12、协助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资格审查;

13、各类研究生导师遴选与管理;

14、组织研究生教研项目申报和管理;

15、研究生课程进修管理工作;

14、协助院长做好研究生院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维护等;

15、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评估工作和督导简报编制。

 

学位与综合办:

主任:俞晓菁(兼) 

主任科员:常凯  张洪清

科员:汤冬灵、何淑菁、康建山、刘能现

主要职责:

1、组织建立校盲审硕、博士学位论文专家库,审核学院送审专家库。

2、具体负责做好各类硕、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研究生和高校教师系列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和论文抽查送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3、及时跟踪掌握各学院、各单位论文评审结果,收集各单位送审论文评阅结果汇总表并及时归档。

4、负责博士后流动站的申报和评估工作以及博士后流动站日常建设,组织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工作。

5、负责复核博士后人员的引进、培养、考核、出站管理工作。组织做好招收博士后人员的宣传工作。

6、组织做好博士后人员生活设施等资产的管理工作,博士后人员公寓等生活设施需求规划的编制。

7、负责组织协调召开校学位委员会、学部委员会会议,并做好相关会务工作。

8、负责组织研究生的毕业与学位授予的有关图像采集和整理工作。

9、负责编制全校各类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花名册,负责组织各类研究生毕业与学位证书的打印、核对和复核工作。

10、负责协调组织和承担各类硕、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名单的整理、汇总编制、复核和报送工作。

11、组织协调做好上报到国务院学位办的授予学位信息库编制和复审工作,以及做好有关学位信息报送工作。

12、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和汇总检测结果。

13、负责下拨每学年研究生培养经费。

14、负责组织校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负责各项材料的复审工作。

15、组织申报省优秀博士论文,负责各项材料的复审和上报工作。

16、组织对开题报告、预答辩和答辩情况的检查。

17、组织各类研究生学业优秀奖评选及奖励工作,负责各项材料的复审工作。

18、具体承担同等学力统考福建省考点的考务工作(包括现场确认、资格审查),以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19、负责制定或执行有关学位管理的各种条例、规章制度。

20、负责组织和检查各类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档案的归档及学位论文的报送。

21、负责研究生院日常院务工作及院秘书工作,处理研究生院的各种规章制度文件起草工作。

22、负责研究生院网页管理与维护工作,协助做好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

23、协助做好学位点申报、建设和评估的具体工作。

 

学科建设办:

主任科员:黄文峰

主要职责:

1、承担我校学科建设规划、立项论证、评估和验收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承担文件的起草、报告的编写、论证会的会务工作等。

2、负责学科建设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具体做好学科建设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文件归档,送档案室装订,按其要求进行编号,并且录入科怡系统;以及按照已定的工作流程,做好专项经费使用的审核、登记等工作。

3、做好我校学科建设的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等。

4、协调及承担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的组织申报、协调和管理、评估工作,以及制订有关学科建设的管理条例。

5、了解各学科点的发展动态和建设发展中的困难,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学科建设和发展的服务工作

6、负责我校兼职教授、副教授的聘请工作,按照工作流程做好兼职教授、副教授申报材料的预审和聘书的制作、盖章和领取工作。

7、承担学位点申报、建设和评估的具体工作。

8、承担博士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申报及管理工作。

9、协调做好重点建设研究生课程和省优硕士课程的立项申报、检查和验收等课程建设的管理,负责研究生教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10、组织各类研究生教育创新实践平台的立项申报、检查和验收等课程建设的管理工作。

11、协调组织做好博士生导师的申报、遴选和考核工作,协助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外聘企业导师管理。

12、组织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申报、建设与评估工作。

13、协助承担同等学力统考福建省考点的考务工作。

14、协助承担打印制作各类研究生毕业与学位证书核对工作,以及协助承担核对和审核各类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毕业与学位证书。

15、协助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改革工作。

16、协助承担分发各类研究生(除工程硕士外)毕业、学位证书。

17、承担非全日制公共课学生出勤情况汇总;承担制订研究生培养与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

18、承担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优秀奖评选及奖励工作。

19、承担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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