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编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基础环节,对于指导考生报考和规范招生工作具有重要作用,为科学、规范、及时地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教学司〔2015〕40号)(2017年文件未发,单双证如何并轨的方案也未确定,若有变化另行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招生的动员和宣传工作,现就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科、专业设置

(一)招生单位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必须是本单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学位授权点。

(二)各招生单位在制定、公布招生专业目录时,须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学科、*码册》(附件1)执行。

二、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

各招生单位应严格按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附件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附件3)的要求选用、公布本单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各单元考试科目及试题。

命题及考试大纲编制单位详见《命题及考试大纲编制单位一览表》(附件4)。

三、自命题科目设置及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对自命题业务课考试科目和内容设置的研究和探讨,按照强化基础、突出综合能力考查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考试科目和内容的整体设计,力争使业务课考核范围能够覆盖本学科专业骨干课程的核心内容,提高科目和内容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自命题科目的设置应坚持“精简、规范、通用、有效”的原则,各学院要审慎确定各学科、专业自命题科目的设置和组合。要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确定考试科目和内容等方面的学术把关作用,切实保证目录编制工作的学术性和规范性的统一。

    2.自命题的考试科目要求按一级学科(群)设置,同一级学科下的硕士点(即*码的前4位相同)自命题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应保证至少一门相同。考试科目要确定,不要设置选考科目,同时要求名称应尽量简化(可使用简称,一般不超过8个汉字)和规范化。

    3.参考书目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的同时应确定参考书目,并注明参考书目的名称(含版本)、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时间。为了方便考生复习考试,所列的书目应尽量选用近年出版,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本科教材或参考书。对考生提出的有关参考书目的具体情况,由各学院负责解答。

    4.制订自命题科目课程(考试)大纲

为便于考生进行专业课的准备和学习,体现考试的公平性,我校自命题科目均需编制自命题科目课程(考试)大纲,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课程(考试)大纲的制定工作,在定稿前要征求相关学科专业的意见,并进行充分的讨论,保证此项工作的正确性和权威性。各课程(考试)大纲的文本材料经编制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名后于7月8日前报研招办,课程(考试)大纲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主页上公布,大纲一经公布不予更改。

四、招生计划安排

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科研、师资队伍等研究生培养条件、2016年报考和上线录取等情况,并结合国家调整研究生教育结构的精神,初定本学院2017年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拟招生人数、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数报研招办,各单位招收的推免生总数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研招办将根据情况统筹调整。

    2017年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的学院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仅供学生报名时参考。各学院实际招生计划待国家确定我校2017年招生规模数后,以学校文件通知为准。

五、其他事项

    1.目录编制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学术性很强的工作,是广大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以认真负责、严谨求实的态度做好相关工作,精心组织,科学合理地确定考试科目和研究方向(研究方向要保持相当稳定,并应与各专业培养方案上的方向一致),做到政策明确、数据精确、说明事项准确,不得随意变化,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并有利于我校硕士研究生的选拔。

    2.为让考生和社会更好地了解我校,各学院要积极准备反映本学院总体科研实力的资料,包括学院学科专业设置情况特别是优势学科情况(如重点学科、优势学科、特色专业等)、学院科研人员情况(包括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等学科带头人)、科研经费情况、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科技成果转化等内容,同时组织整理各学院的重要科研成果的相关文字与图片资料,如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情况。以上资料可在本单位网站上发布和展示(同时报送研招办),以吸引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    

    3.各学院应加强领导,合理规划,积极做好生源的组织和动员工作。

    4.专业目录等材料应于7月8日前送交研招办。为提高专业目录编制的质量和效率,学院在报送目录时,对与2016年目录相比新增和修改的内容请用斜体字表示,同时在书面材料中用红笔划出。

    5.有关表格在研究生招生网页下载区下载,专业目录、专业课课程大纲和有关资料还要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到:yuxj@fzu.edu.cn

附件:1.研究生招生学科、  专  业  代  码  册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

        4.命题及考试大纲编制单位一览表

                                                    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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